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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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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桃園管理處114年第6批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非事業用不動產土地公開標租案

發布日期:2025-07-24 發布單位:桃園管理處-財務組

一、公告期間:114年8月4日(星期一)起至114年8月20日(星期三)上午9時止。

二、本批共5標,標租不動產之標示、位置、面積、土地使用分區、標租底價、投標保證金、使用限制、租賃期限等,詳如標租公告附表。

(一)第1標:新北市中和區民有段562、572及589(部分)地號土地。

1、出租土地資料如下:

(1)中和區民有段562地號土地:面積236.95平方公尺,使用分區:部分住宅區及部分乙種工業區。

(2)中和區民有段572地號土地:面積17平方公尺,使用分區:人行步道。

(3)中和區民有段589地號部分土地:面積44.26平方公尺,使用分區:部分住宅區及部分乙種工業區。

2、競標底價3筆土地合計(元/年)新臺幣67萬3,300元整。

3、投標保證金:新臺幣13萬元整。

4、租期及使用方式:租期3年,不得興建建物,相關使用之申請由承租人自行辦理。

5、出租態樣:以現況辦理出租,不辦理點交。

(二)第2標:桃園市大園區客運一段72地號部分土地(A區)。

1、A區面積400平方公尺,使用分區:商業區。

2、競標底價(元/年)新臺幣17萬7,600元整。

3、投標保證金:新臺幣3萬5,000元整。

4、租期及使用方式:租期3年,不得興建建物,相關使用申請由承租人為之。

5、出租態樣:以現況辦理出租,不辦理點交。

(三)第3標:桃園市大園區客運一段72地號部分土地(B區)。

1、B區面積400平方公尺,使用分區:商業區。

2、競標底價(元/年)新臺幣17萬7,600元整。

3、投標保證金:新臺幣3萬5,000元整。

4、租期及使用方式:租期3年,不得興建建物,相關使用申請由承租人為之。

5、出租態樣:以現況辦理出租,不辦理點交。

(四)第4標:桃園市大園區客運一段72地號部分土地(C區)。

1、C區面積2,160平方公尺,使用分區:商業區。

2、競標底價(元/年)新臺幣95萬9,000元整。

3、投標保證金:新臺幣17萬元整。

4、租期及使用方式:租期3年,不得興建建物,相關使用之申請由承租人自行辦理。

5、出租態樣:以現況辦理出租,不辦理點交。

(五)第5標:桃園市桃園區法政段1037地號部分土地(3號停車格)。

1、出租面積19.5平方公尺,使用分區:住宅區。

2、競標底價:租期10個月,總計新臺幣2萬5,000元整。

3、投標保證金:新臺幣8,000元整。

4、租期及使用方式:租期10個月,限供停車使用。

5、出租態樣:以現況辦理出租,不辦理點交。

三、領標方式:請於公告之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至本處網站自行下載投標文件資料:https://www.iatyu.nat.gov.tw/。

四、投標辦法:以郵遞方式掛號函件,於開啟信箱前寄達「中壢大崙郵局第30號信箱」,其餘詳見投標須知。

五、投標截止時間:民國114年8月20日(星期三)上午9時止,逾時寄送達者無效(不以郵戳為憑),作為廢標,由投標人逕洽郵局辦理原件退還。

六、開標日期及地點:中華民國114年8月20日(星期三)上午10時於本處四樓A416開標室(地址:桃園市中壢區青埔路二段139號)公開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不可抗力事由停止上班,則順延至第一個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同一地點開標。

七、凡對本標租不動產有權利主張者,應於開標日前上班時間內檢具有關權利憑證正本送至本處。逾期始提出者,不予受理。

八、其他事項詳投標須知及標租租賃契約書(樣張)。

九、如有疑問,請於辦公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洽本處財務組莊小姐聯繫(電話:03-2875420分機6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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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契約書_樣張 雜湊值驗證 租賃契約書_樣張_25907_41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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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租清冊 雜湊值驗證 標租清冊_25907_12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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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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