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農田水利非事業用不動產活化收益辦法第19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1.公告期間:115年3月9日起至115年4月7日止。
2.標租不動產之相關資訊如下:
(一)標租標的(詳如標租清冊):
(1) 桃園市中壢區領航南路二段350、352、356、358號2-20樓等共76戶(良茂詠恆詠美館社區)。
(2) 桃園市觀音區中正路138號1、2樓及136號2樓等共3戶(觀音工作站)。
(3) 桃園市中壢區青埔路二段139號2樓辦公室(三)共1戶(青埔行政大樓)。
(二)標租底價(元/月): 新臺幣197萬400元。
(三)投標保證金(元):新臺幣40萬元。
(四)出租樣態:以現況出租,免租期4個月,詳標租清冊。
3.領標方式:請於公告之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至本處網站自行下載投標文件資料:https:www.iatyu.nat.gov.tw/。
4.投標資格:詳如投標須知。
5.投標辦法:投標文件應以掛號郵寄方式,於115年4月7日下午17時以前寄達「中壢大崙郵局第30號信箱」,逾期寄達者不予受理,遇停止上班日暫停收件,並順延至恢復上班第1日之同一時間為收件截止時間。
6.投標截止時間:中華民國115年4月7日(星期一)下午17時止,逾時送達者無效(不以郵戳為憑),做為廢標,並由投標人逕洽郵局辦理原件退還。
7.開標日期及地點:中華民國114年4月8日(星期三)上午10時於本處4樓A416開標室(桃園市中壢區青埔路二段139號)公開開標。當天如遇颱風或不可抗力因素經政府發布各級主管機關停止上班者,即順延至第一個恢復上班日之同一時間、同一地點開標。
8.凡對本標租不動產有權利主張者,應於開標日前上班時間內檢具有關權利憑證正本送至本處,逾期始提出者,不予受理。
9.投標人應事先詳閱投標須知各項規定及赴現場勘查標的物,以取得招標文件七「投標人現場勘查證明書」,併入投標文件不得以民法74條所列規定提出抗辯。
10.其他事項請詳閱官網上之投標須知及包租租賃契約書(樣張)。
11.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本處公告欄公告者為準。
12.如有疑問,請於辦公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洽本處財務組張小姐聯繫(電話:03-2875420分機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