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年第 8 批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非事業用不動產土地公開標租案
公告期間:自 113 年 9 月 12 日起至 113 年 9 月 26 日止。
本批共5標,標租不動產之標示、面積、土地使用分區、標租底價、投標保證金、使用限制、租賃期限等,詳如標租公告附表。
標的物:
第一標,標租如下:
(一)新北市土城區明德段226地號(土地分區:為第二種住宅區)
1、出租面積:856.86平方公尺。
2、使用現況:空地(現況承租)。
3、標租底價(元/年):新臺幣157萬3,200元。
4、投標保證金:新臺幣15萬8,000元。
5、契約起始日自 113 年 10 月 15 日起,租期 3 年。
6、標示土地使用限制:限「供經營平面式收費臨時路外停車場」使用,不得興建建物,使用目的需符合相關法規規定,相關使用之申請由承租人為之。
第二標,標租如下:
(二) 新北市土城區明德段255地號(土地分區:為第二種住宅區)
1、出租面積:215.65平方公尺。
2 、使用現況:空地(現況承租)。
3、標租底價(元/年):新臺幣24萬3,300元。
4、投標保證金:新臺幣2萬5,000元。
5、契約起始日自 113 年 10 月 15 日起,租期 3 年。
6、標示土地使用限制: 限「供經營平面式收費臨時路外停車場」使用,不得興建建物,使用目的需符合相關法規規定,相關使用之申請由承租人為之。
第三標,標租如下:
(三)新北市土城區明德段256地號(土地分區:為第二種住宅區)
1、出租面積:438.89平方公尺。
2、使用現況:空地(現況承租)。
3、標租底價(元/年):新臺幣49萬5,100元
4、投標保證金:新臺幣4萬9,600元。
5、契約起始日自 113 年 10 月 15 日起,租期 3 年。
6、標示土地使用限制:限「供經營平面式收費臨時路外停車場」使用,不得興建建物,使用目的需符合相關法規規定,相關使用之申請由承租人為之。
第四標,標租如下:
(四)新北市土城區明德段291地號(土地分區:為第二種住宅區)
1、出租面積:410.85平方公尺。
2、使用現況:空地(現況承租)。
3、標租底價(元/年):新臺幣51萬2,700元
4、投標保證金:新臺幣5萬1,300元。
5、契約起始日自 113 年 10 月 15 日起,租期 3 年。
6、標示土地使用限制:限「供經營平面式收費臨時路外停車場」使用,不得興建建物,使用目的需符合相關法規規定,相關使用之申請由承租人為之。
第五標,標租如下:
(五)新北市土城區明德段311地號(土地分區:為第二種住宅區)
1、出租面積:704.81平方公尺。
2、使用現況:空地(現況承租)。
3、標租底價(元/年):新臺幣82萬500元
4、投標保證金:新臺幣8萬2,100元。
5、契約起始日自 113 年 10 月 15 日起,租期 3 年。
6、標示土地使用限制:限「供經營平面式收費臨時路外停車場」使用,不得興建建物,使用目的需符合相關法規規定,相關使用之申請由承租人為之。
(六)得標人履約保證金(押租金):以二個月租金總額為標準。
(七) 開標日期、地點及截止投標時間:中華民國113年 9 月26日(星期四)上午10時整,在本處(桃園市中壢區青埔路二段139號)4樓A416開標室當眾開標。當天如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上午10:00時於同地點開標。截止投標時間:中華民國113年 9 月 26 (星期四)上午9時止。
(八) 參觀標的:請自行前往現場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