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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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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標租本處「115年第1批農田水利非事業用不動產房舍公開標租案 (TY115M001)」第1次公告,共1標,請踴躍參加投標。

發布日期:2026-07-30 發布單位:桃園管理處-財務組

依據:農田水利非事業用不動產活化收益辦法第19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期間:115年7月30日起至115年8月18日下午5時止。

二、標租不動產之相關資訊如下:

1.新北市板橋區莊敬路231巷1號7樓之7(新板圖社區)。

2.使用分區/租期:住宅區/5年。

3.標租底價 (元/月):新臺幣4萬元。

4.投標保證金 (元):新臺幣8萬元。

5.出租樣態:以現況出租,免租期2個月。

三、領標方式:請於公告之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至本處網站自行下載投標文件資料:https:www.iatyu.nat.gov.tw/。

四、投標資格:詳如投標須知。

五、投標辦法:投標文件應以掛號郵寄方式,於115年8月18日下午5時以前寄達「中壢大崙郵局第30號信箱」,逾期寄達者不予受理,遇停止上班日暫停收件,並順延至恢復上班第1日之同一時間為收件截止時間。

六、投標截止時間:中華民國115年8月18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逾時送達者無效(不以郵戳為憑),做為廢標,並由投標人逕洽郵局辦理原件退還。

七、開標日期及地點:中華民國115年8月19日(星期三)上午10時於本處4樓A416開標室(桃園市中壢區青埔路二段139號)公開開標。當天如遇颱風或不可抗力因素經政府發布各級主管機關停止上班者,即順延至第一個恢復上班日之同一時間、同一地點開標。

八、凡對本標租不動產有權利主張者,應於開標日前上班時間內檢具有關權利憑證正本送至本處,逾期始提出者,不予受理。

九、投標人應事先詳閱投標須知各項規定及赴現場勘查標的物,以取得招標文件七「廠商現場勘查證明書」,不得以民法74條所列規定提出抗辯。

十、其他事項請詳閱官網上之投標須知及房屋租賃契約書(樣張)。

十一、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本處公告欄公告者為準。

十二、如有疑問,請於辦公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洽本處財務組黃小姐聯繫(電話:03-2875420分機6119)。
附件下載
檔案名稱 格式
招標文件 雜湊值驗證 00-招標資料清單_合併編頁碼_29303_2766.pdf
格式:pdf 檔案大小:2 MB 下載次數:38
最後更新日期: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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