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本處115年第4批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非事業用不動產土地公開標租案共7標,請踴躍參加投標。
依據:農田水利非事業用不動產活化收益辦法第19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期間:115年8月24日(星期一)起至115年9月30日(星期三)上午9時止。
二、本批共7標,標租不動產之標示、面積、土地使用分區、競標底價、投標保證金、使用限制、租賃期限等,詳如標租公告附表。
(一)、第1標:新北市三重區永安段44、45、48、49地號土地(A區1號格)。
1、A-1號格:面積約20m²,使用分區:住宅區。
2、競標底價(元/年):新臺幣4萬3,200元整。
3、投標保證金:新臺幣9,000元整。
4、租期及使用方式:租期3年,不得興建建物。
5、出租樣態:以現況辦理出租,不辦理點交,得標後須與其他承租人共同維護A區土地(4筆地號)之整體環境整潔。
(二)、第2標:新北市三重區永安段44、45、48、49地號土地(A區2號格)。
1、A-2號格:面積約20m²,使用分區:住宅區。
2、競標底價(元/年):新臺幣4萬3,200元整。
3、投標保證金:新臺幣9,000元整。
4、租期及使用方式:租期3年,不得興建建物。
5、出租樣態:以現況辦理出租,不辦理點交,得標後須與其他承租人共同維護A區土地(4筆地號)之整體環境整潔。
(三)、第3標:新北市三重區永安段44、45、48、49地號土地(A區3號格)。
1、A-3號格:面積約20m²,使用分區:住宅區。
2、競標底價(元/年):新臺幣4萬3,200元整。
3、投標保證金:新臺幣9,000元整。
4、租期及使用方式:租期3年,不得興建建物。
5、出租樣態:以現況辦理出租,不辦理點交,得標後須與其他承租人共同維護A區土地(4筆地號)之整體環境整潔。
(四)、第4標:新北市三重區永安段61地號土地(B區1號格)。
1、B-1號格:面積約23.8m²,使用分區:住宅區。
2、競標底價(元/年):新臺幣4萬5,600元整。
3、投標保證金:新臺幣9,000元整。
4、租期及使用方式:租期3年,不得興建建物。
5、出租樣態:以現況辦理出租,不辦理點交,得標後須與其他承租人共同維護B區土地(2筆地號)之整體環境整潔。
(五)、第5標:新北市三重區永安段62地號土地(B區2號格)。
1、B-2號格:面積約23.8m²,使用分區:住宅區。
2、競標底價(元/年):新臺幣4萬5,600元整。
3、投標保證金:新臺幣9,000元整。
4、租期及使用方式:租期3年,不得興建建物。
5、出租樣態:以現況辦理出租,不辦理點交,得標後須與其他承租人共同維護B區土地(2筆地號)之整體環境整潔。
(六)、第6標:新北市三重區永安段20、21地號土地(C區1號格)。
1、C-1號格:面積約20m²,使用分區:住宅區。
2、競標底價(元/年):新臺幣4萬3,200元整。
3、投標保證金:新臺幣9,000元整。
4、租期及使用方式:租期3年,不得興建建物。
5、出租樣態:以現況辦理出租,不辦理點交,得標後須與其他承租人共同維護C區土地(2筆地號)之整體環境整潔。
(七)、第7標:新北市三重區永安段20、21地號土地(C區2號格)。
1、C-2號格:面積約20m²,使用分區:住宅區。
2、競標底價(元/年):新臺幣4萬3,200元整。
3、投標保證金:新臺幣9,000元整。
4、租期及使用方式:租期3年,不得興建建物。
5、出租樣態:以現況辦理出租,不辦理點交,得標後須與其他承租人共同維護C區土地(2筆地號)之整體環境整潔。
三、領標方式:請於公告之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至本處網站自行下載投標文件資料:https://www.iatyu.nat.gov.tw/。
四、投標辦法:以郵遞方式掛號函件,於開啟信箱前寄達「中壢大崙郵局30號信箱」,其餘詳見投標須知。
五、投標截止時間:中華民國115年9月30日(星期三)上午9時止,逾時送達者無效(不以郵戳為憑),作為廢標,由投標人逕洽郵局辦理原件退還。
六、開標日期及地點:中華民國115年9月30日(星期三)上午10時整於本處4樓A416開標室(地址:桃園市中壢區青埔路二段139號)公開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不可抗力事由停止上班,則順延至第一個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同一地點開標。
七、凡對本標租不動產有權利主張者,應於開標日前上班時間內檢具有關權利憑證正本送至本處,逾期始提出者,不予受理。
八、其他事項詳投標須知及標租租賃契約書(樣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