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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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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9月份第一批轄管房舍公開標租(公告期間:自110年9月22日起至110年10月5日止)

發布日期:2021-09-22 發布單位:桃園管理處-桃園管理處
截標日期:2021-10-05

一、公告期間:自110年9月22日起至110年10月5日止。

二、標租標的物、租期、標租底價、應繳押標金如下:

(一)標的物:桃園市觀音區新生路1747號及桃園市觀音區中山路二段676號4樓,共2標(詳如標租清冊)。

(二)租期:2-5年。

(三)標租底價:第1標,每月新台幣壹萬捌仟玖佰元整;第2標,每月新台幣貳萬柒仟柒佰元整(詳如標租清冊)。

(四)應繳押標金:第1標,每月新台幣壹萬捌仟玖佰元整;第2標,每月新台幣貳萬柒仟柒佰元整(詳如標租清冊)。

(五)水、電費:依據錶度紀錄及其他相關資料分攤水、電等費用。

三、開標日期及地點:中華民國110年10月5日(星期二)上午9:30,在本處(桃園市中壢區青埔路二段139號)4樓A416開標室當眾開標。當天如遇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上午9:30於同地點開標。

四、參觀標的:請與本處財務組莊小姐聯繫(電話:03-2875420分機6118),帶領赴現場勘查。

五、領標方式:請於公告之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至本處網站自行下載投標文件資料:https://www.iatyu.nat.gov.tw/。

六、投標辦法:以投入本處5樓投標箱或郵寄送達本處1樓之方式投標,其餘詳見投標須知。

七、投標截止時間:民國110年10月5日上午9時止,逾時寄送達者無效,作為廢標,並原件退還。

八、投標人應事先詳閱投標須知各項規定、及赴現場勘查標的物,不得以民法74條所列規定提出抗辯。

【備註】
110年9月份第一批轄管房舍公開標租案設置評審委員5人: 1.謝清文 委員 2.黃壽財 委員 3.楊瑞成 委員 4.馬家齊 委員 5.古有順 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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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名稱 格式
110年9月第一批招標文件 雜湊值驗證 11614_A01_1.pdf
格式:pdf 檔案大小:9 MB 下載次數:70
最後更新日期: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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