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要內容區

桃園管理處

桃園管理處

:::
:::

110年8月份第一批轄管房舍公開標租(公告期間:自110年8月2日起至110年8月18日止)

發布日期:2021-08-02 發布單位:桃園管理處-桃園管理處
截標日期:2021-08-18

一、公告期間:自110年8月2日起至110年8月18日止。

二、標租標的物、租期、標租底價、應繳押標金如下:

(一)標的物:桃園市觀音區中山路二段676號4樓及新北市板橋區明德街1巷10號1-2樓,共2標(詳如標租清冊)。

(二)租期:5年。

(三)標租底價:第1標,每月新台幣貳萬柒仟柒佰元整;第2標,每月新台幣伍萬陸仟壹佰元整(詳如標租清冊)。

(四)應繳押標金:第1標,每月新台幣貳萬柒仟柒佰元整;第2標,每月新台幣伍萬陸仟壹佰元整(詳如標租清冊)。

(五)水、電費:依據錶度紀錄及其他相關資料分攤水、電等費用。

三、開標日期及地點:中華民國110年8月18日(星期三)上午9:30,在本處(桃園市中壢區青埔路二段139號)4樓A416開標室當眾開標。當天如遇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上午9:30於同地點開標。

四、參觀標的:請與本處財務組柳小姐聯繫(電話:03-2875420分機6122),帶領赴現場勘查。

五、領標方式:請於公告之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至本處網站自行下載投標文件資料:https://www.iatyu.nat.gov.tw/。

六、投標辦法:以投入本處1樓投標箱或郵寄送達本處1樓之方式投標,其餘詳見投標須知。

七、投標截止時間:民國110年8月18日上午9時止,逾時寄送達者無效,作為廢標,並原件退還。

八、投標人應事先詳閱投標須知各項規定、及赴現場勘查標的物,不得以民法74條所列規定提出抗辯。
 

【備註】
110年8月份第一批轄管房舍公開標租案設置評審委員5人: 1.林裕雲 主任工程師 2.陳建國 專門委員 3.呂財榮 總務組長 4.馬家齊 新坡工作站站長 5.彭淑芬 海山工作站站長

附件下載
檔案名稱 格式
110年8月第一批轄管房舍公開標租(廠商下載檔) 雜湊值驗證 11618_A01_1.pdf
格式:pdf 檔案大小:14 MB 下載次數:88
最後更新日期:2021-08-02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