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第7批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非事業用不動產土地公開標租案
公告期間:自113年 7 月 26 日起至113年 8 月 15 日止。 本批共3標,標租不動產之標示、面積、土地使用分區、標租底價、投標保證金、使用限制、租賃期限等,詳如標租公告附表。
標的物:
第一標,標租如下:
(一)新北市土城區明德段50、226地號(土地分區:皆為第二種住宅區)
1、出租面積:412.41、856.86平方公尺。
2、使用現況:空地(現況承租)。
3、標租底價(元/年):新臺幣208萬2,900元。
4、投標保證金:新臺幣20萬9,000元。
5、契約起始日自113年 9 月 1 日起,租期3年。
6、標示土地使用限制:限「供經營平面式收費臨時路外停車場」使用,不得興建建物,使用目的需符合相關法規規定,相關使用之申請由承租人為之。
第二標,標租如下:
(二) 新北市土城區明德段255、256地號(土地分區:皆為第二種住宅區)
1、出租面積:215.65、438.89平方公尺。
2 、使用現況:空地(現況承租)。
3、標租底價(元/年):新臺幣73萬8,400元。
4、投標保證金:新臺幣7萬4,000元。
5、契約起始日自113年 9 月 1 日起,租期3年。
6、標示土地使用限制: 限「供經營平面式收費臨時路外停車場」使用,不得興建建物,使用目的需符合相關法規規定,相關使用之申請由承租人為之。
第三標,標租如下:
(三)新北市土城區明德段291、311地號(土地分區:為第二種住宅區)
1、出租面積:410.85、704.87平方公尺。
2、使用現況:空地(現況承租)。
3、標租底價(元/年):新臺幣133萬3,200元
4、投標保證金:新臺幣13萬4,000元。
5、契約起始日自113年 9 月 1 日起,租期3年。
6、標示土地使用限制:限「供經營平面式收費臨時路外停車場」使用,不得興建建物,使用目的需符合相關法規規定,相關使用之申請由承租人為之。
(四)得標人履約保證金(押租金):以二個月租金總額為標準。
(五) 開標日期、地點及截止投標時間:中華民國113年 8 月15日(星期四)上午10時整,在本處(桃園市中壢區青埔路二段139號)4樓A416開標室當眾開標。當天如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上午10:00時於同地點開標。截止投標時間:中華民國113年 8 月 15 (星期四)上午9時止。
(六) 參觀標的:請自行前往現場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