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期間:114年7月4日(星期五)起至114年7月21日(星期一)上午9時止。
二、本批共5標,標租不動產之標示、位置、面積、土地使用分區、標租底價、投標保證金、使用限制、租賃期限等,詳如標租公告附表。
(一)第1標:新北市三重區集美段382地號部分土地(土地分區:住宅區)。
1、出租面積125平方公尺。
2、競標底價(元/年):新臺幣22萬500元整。
3、投標保證金:新臺幣4萬元整。
4、租期及使用方式:租期3年,限「供經營平面式收費臨時路外停車場」使用,不得興建建物,相關使用之申請由承租人為之。
5、出租態樣:以現況辦理出租,不辦理點交。
(二)第2標:新北市蘆洲區鷺江段687地號土地(土地分區:公園用地)。
1、出租面積264.52平方公尺。
2、競標底價(元/年):新臺幣40萬9,500元整。
3、投標保證金:新臺幣7萬元整。
4、租期及使用方式:租期3年,不得興建建物,相關使用之申請由承租人為之。
5、出租態樣:以現況辦理出租,不辦理點交。
(三)第3標:桃園市蘆竹區大新段116地號土地(土地分區:住宅區)。
1、出租面積356.35平方公尺。
2、競標底價(元/年):新臺幣40萬6,200元整。
3、投標保證金:新臺幣7萬元整。
4、租期及使用方式:租期3年,不得興建建物,相關使用之申請由承租人為之。
5、出租態樣:以現況辦理出租,不辦理點交。
(四)第4標:桃園市蘆竹區大新段118地號土地(土地分區:住宅區)。
1、出租面積322.12平方公尺。
2、競標底價(元/年):新臺幣36萬7,200元整。
3、投標保證金:新臺幣6萬5,000元整。
4、租期及使用方式:租期3年,不得興建建物,相關使用之申請由承租人為之。
5、出租態樣:以現況辦理出租,不辦理點交。
(五)第5標:桃園市蘆竹區大新段160(部分)及161地號土地(土地分區:住宅區)。
1、出租面積計489.55平方公尺(分別為235.44及254.11平方公尺)。
2、競標底價(元/年):新臺幣55萬8,100元整。
3、投標保證金:新臺幣10萬元整。
4、租期及使用方式:租期3年,不得興建建物,相關使用之申請由承租人為之。
5、出租態樣:以現況辦理出租,不辦理點交。
三、領標方式:請於公告之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至本處網站自行下載投標文件資料:https://www.iatyu.nat.gov.tw/。
四、投標辦法:以郵遞方式掛號函件,於開啟信箱前寄達「中壢大崙郵局第30號信箱」,其餘詳見投標須知。
五、投標截止時間:民國114年7月21日(星期一)上午9時止,逾時寄送達者無效(不以郵戳為憑),作為廢標,由投標人逕洽郵局辦理原件退還。
六、開標日期及地點:中華民國114年7月21日(星期一)上午11時於本處四樓A416開標室(地址:桃園市中壢區青埔路二段139號)公開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不可抗力事由停止上班,則順延至第一個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同一地點開標。
七、凡對本標租不動產有權利主張者,應於開標日前上班時間內檢具有關權利憑證正本送至本處。逾期始提出者,不予受理。
八、其他事項詳投標須知及標租租賃契約書(樣張)。
九、如有疑問,請於辦公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洽本處財務組劉于莛小姐聯繫(電話:03-2875420分機6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