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第3批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非事業用不動產土地公開標租案
主旨:公告本處115年第3批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非事業用不動產土地公開標租案共1標,請踴躍參加投標。
依據:農田水利非事業用不動產活化收益辦法第19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期間:115年7月1日(星期三)起至115年7月27日(星期一)上午9時止。
二、本批共1標,標租不動產之標示、面積、土地使用分區、標租底價、投標保證金、使用限制、租賃期限等,詳如標租公告附表。
三、第1標,標租土地明細如下:
(一)桃園市八德區大福段602地號(土地分區:商業區)。
(二)出租面積261平方公尺。
(三)位置:如土地地籍圖所標示位置。
(四)使用現況:空地。
(五)標租底價(元/年):新臺幣53萬6,500元整。
(六)投標保證金:新臺幣9萬2,000元整。
(七)租期及使用方式:租期3年,不得納入建築基地範圍或作法定空地使用,相關使用之申請由承租人為之。
(八)出租樣態:以現況辦理出租,不辦理點交。
四、開標日期、地點及截止投標時間:
(一)開標日期及地點:中華民國115年7月27日(星期一)上午10時整,在本處(桃園市中壢區青埔路二段139號)4樓A416開標室當眾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上午10時於同地點開標。
(二)截止投標時間:中華民國115年7月27日(星期一)上午9時止。
五、投標方式:
(一)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之日起,在本處官網(https://iatyu.nat.gov.tw)自行下載列印投標須知、投標單、投標專用標封等,並依照投標須知規定填寫,郵遞投標。
(二)用掛號郵件於開啟信箱前寄達「中壢大崙郵局30號信箱」,(不以郵戳為憑),逾期寄達者,作為廢標(不以郵戳為憑),由投標人逕洽郵局辦理原件退還。
六、其他事項詳投標須知及標租租賃契約書(樣張)。
七、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本處公告(布)欄公告者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