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申請日期:109年9月1日起至109年10月5日止,上班時間內,例假日不受理。
二、受理申請地點:本會所屬各工作站、分站(住址及電話請上本會網站查詢,本會網址:http://www.tia.org.tw 或「臺灣桃園農田水利會」洽詢電話:03-3322141 轉330人事室。
三、繳驗證明文件:
(一)以父母為申請人,應檢附申請人身分證、學生身分證明文件。
(二) 前一學期(重考生、復學生不得重複請領)之學業成績單一份。大一上學期學生檢附高三下學期之學業成績單。
(三)申請人存摺(存戶姓名必須與申請人相同)。
(四)第一類或第三類土地登記簿謄本(109年8月1日以後之第一類或第三類土地登記簿謄本)。
(五)當學期已註冊之學生證影本或其它在學證明文件。
公有租賃土地、三七五租約土地,請繳交出租機關或鄉鎮市公所之租賃契(合)約書。
◎請勿使用土地所有權狀或其他所有權證明文件。
以上繳驗證明文件均需正本,驗畢後除土地登記簿謄本外,其餘文件當場發還申請人,倘須影印時,由本會受理人員為您服務。
四、父母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14萬元以上者、請領農委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者,不納入本會會員子女就學助學金範圍。
五、詳細作業規定及內容請參閱「臺灣桃園農田水利會會員子女就學助學金申請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