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大圳供水時間及應配合事項如下: 1.石門水庫訂於2月1日(星期四)零時起供灌。 2.灌區內整(秧)田用水需求,應配合農田所在之本署桃園管理處工作站調度。 3.為維後續通水順暢,石門水庫將先於2月1、2日兩天先行核放桃園大圳環保用水,2月3日斷水以利清除大圳內廢棄物,特此敘明。 4.供水期間,不得任意啟閉及破壞水門,違者依法究辦。 5.供水期間本署桃園管理處得視水庫核放水量滾動檢討、機動調配各支分線進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