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輔導室
涉洩漏標案內容 中央印製廠3員工洩密獲緩起訴
中央印製廠吳姓組長、陳姓科長、鄭姓股長等3人被控洩漏標案內容給特定廠商,涉洩密罪。台北地檢署考量吳男等3人並未與廠商有利益輸送或交換,標案結果也未受影響,今給予吳男等3人緩起訴,期間2年,各須支付公庫10萬元、5萬元、8萬元。
吳男、陳姓科長、鄭姓股長各涉嫌3次、1次、2次洩密犯行,均給予緩起訴處分,期間2年,各須支付公庫10萬元、5萬元、8萬元。
檢方調查,中央印製廠與2018年至2019年間辦理燙金箔膜、三股騎縫線、MICR票據紙等標案,時任吳姓供應科採購組組長、陳姓第二工廠印製科科長、鄭姓股長被控洩漏開標時間、標案規格、投標廠商等秘密給特定廠商,涉洩密罪。
檢方查出,吳姓組長在燙金箔膜採購案開標後,曾向特定廠商透露競爭對手材料來源,競爭對手隨即退出競標。據悉,吳男等3人供稱,與特定廠商來往許久,常會聊到標案話題。
據了解,吳男供稱,會與特定廠商談到標案內容,是希望多培植其他廠商參與標案進行良性競爭,不希望有廠商獨大的情形。三人均否認有任何利益輸送。競爭對手也說,是自行評估後選擇退出,未遭受外力介入影響。
檢方查出,特定廠商參與三股騎縫線標案但未得標,也未參與MICR票據紙投標。檢方考量,吳男等3人並未與特定廠商有利益輸送或交換,標案結果也未受影響,今給予3人緩起訴處分,以勵自新。
資料來源: 2021-09-08 聯合報 / 記者賴佩璇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