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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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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安全維護宣導-如何選擇安全的租賃場所

發布單位:輔導室

如何選擇一個較安全的租賃住所之判斷原則參考如下:
一、建築物有無使用執照
太平區曾發生鐵皮屋火警,造成七人死亡,該址屬於違建,而違建之安全設施通常都無法達到法令標準,發生火災或擴大延燒的機率自然較高,所以租屋前請房東提示建築物使用執照,是租屋者的權力,也是房東的義務。
二、建築物有無兩個以上不同方向的出口(一南一北或一東一西)、窗戶有無鐵窗、鐵窗有無開口或上鎖
某大學火災,雖有兩個出口,一個在東,一個在南,故在西北區的人逃生不易,事實也證明二位罹難者一位住在最西邊,一個住在西北邊,再加上窗戶均以鐵窗封閉,未留設開口,影響避難逃生及救災。
三、屋內有無裝火警警報系統
睡夢中無法早期察覺火警發生,如有火警警報系統,當可於第一時間喚醒住戶,爭取更多逃生時間。
四、門禁的管理是否良好,屋前有無停放凌亂的機車
機車停放凌亂的場所,容易成為縱火的目標,而其具體的防範措施就是良好的管理。
五、瓦斯熱水器有無裝在通風良好之處所
洗澡時一氧化碳中毒,主要原因是使用瓦斯熱水器時,未保持熱水器附近空氣流通,致燃燒不完全而產生劇毒性的一氧化碳,因此瓦斯、熱水器皆應裝設於通風良好的場所,並隨時保持淨空,以維護安全。
六、建物內的通道是否寬敞,採光是否良好
許多火災發生時,剎那間即濃煙四起,很容易讓人迷失方向,如果自己所住的建築物走道狹窄或堆置雜物,必定會造成逃生上的重大障礙,因此選擇走道寬敞,採光良好的建築物,是明哲保身的不二法門。

-轉載自臺中市政府財政局網站


最後更新日期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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