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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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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機密維護宣導-桃園市府臨時人員涉洩密 緩起訴1年

發布單位:輔導室
桃園市府臨時人員涉洩密 緩起訴1年

2021/08/20 05:3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土木科27歲李姓臨時人員,負責1999市政信箱分派至新工處的檢舉案件業務,明知依法不得透露陳情來源及案件編號,去年9月卻將1起檢舉廠商偷工減料案,傳進有20名成員的「私底下的土木科」Line群組,揭露了檢舉人資訊,被依「刑法」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嫌送辦,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考量李女無前科、一時失慮且犯後坦承,予以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1年,並須向國庫支付3萬元。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最後更新日期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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