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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宣導-南投縣國姓鄉公所清潔隊隊員劉○○涉犯詐欺罪嫌案

發布單位:輔導室
【南投縣國姓鄉公所清潔隊隊員劉○○涉犯詐欺罪嫌案】

劉○○係南投縣國姓鄉公所(下稱國姓鄉公所)清潔隊隊員,負責垃圾車隨車清運等環保業務。劉○○於涉犯施用毒品犯行而分別接受觀察勒戒及入監執行期間,恐因無法執行職務而喪失薪資所得、年終獎金及考績獎金,遂萌生貪念,竟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犯意,明知其未就醫,仍指使不知情之配偶林○○要求澄清醫院及童綜合醫院開立診斷證明書,再持該診斷證明書向國姓鄉公所辦理延長病假,致不知情之承辦人員陷於錯誤,於上開期間共計詐領新臺幣(下同)29萬2,456元。
案經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調查後移送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辦並提起公訴,嗣經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於105年7月27日以詐欺罪判決劉○○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並沒收犯罪所得財物共計29萬2,456元。
               
資料來源:法務部廉政署

最後更新日期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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